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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特材二期产能提升工程(年产400万吨球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2022/08/3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扬州特材二期产能提升工程(年产400万吨球团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

占地面积:74910m2

职工人数:新增职工148

工作时数:本项目年工作330天,7920小时/

二、建设内容概况

本项目位于扬州泰富特材和扬州泰富港务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用地7.491万平方米,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本次建设400t带式焙烧球团生产线,并配套相应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部分公辅工程依托现有。主要工艺设施包括:原料准备系统、配混系统、造球系统、焙烧冷却系统、工艺风机系统、成品系统、烟气综合治理系统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净环水旁滤外排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可用于车间洒水抑尘、物料加湿用水,不外排;另回用于造球加湿用水全部进入造球产品烧损。脱硫脱硝用水最终以水蒸气形式经脱硫脱硝系统排气筒外排。故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泰富特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原料准备及配料系统环境除尘废气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造球及机头系统环境除尘废气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2排气筒排放;机尾及成品系统环境除尘产生的颗粒物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排放;鼓风干燥段废气经230m2电袋复合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排放;焙烧主抽烟气经540m2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循环流化床+布袋除尘+SCR脱硝净化处理后通过P5排气筒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电池以及SCR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等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循环流化床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灰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给料机、辊压机、混合机、圆盘造球机、辊筛、各类风机、各类水泵、冷却塔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风机加装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和规范要求,与区域规划基本相容,选址合理,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

联系人:顾秀松;

联系电话:0514-85766666

九、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3

电子邮箱:63944589@qq.com

附件1:扬州特材二期产能提升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